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
日期:2020-03-29 00:00:00  发布人:admin6  浏览量:321

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厅委托河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2020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以下简称“省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和目标

    加强职业教育在线资源建设,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1+X证书”课程、服务冬奥培训课程面向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在职幼儿教师、乡村医生、家政及养老从业人员等群体教育与培训需要的课程为重点,开发认定一批学分互认、共建共享的通识课程和专项技能教学模块,提高课程供给精准度。建设一批体现现代化教育技术水平、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满足教与学需求的优质在线精品课程。

    二、征集评选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贯穿活动始终。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扶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最终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体系。

(二)坚持学校责任主体的原则

学校为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内外协作,集成创新,强化传统优势,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系统化终身学习需求。

(三)坚持建设与共享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采取“学校主体、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不断完善课程运行和共享平台“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建立精品在线课程和平台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信息安全的原则

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规范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程序。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价,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资源、信息安全。

三、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应配备必要的助理讲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课程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课程的参评教学内容应选自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三)课程内容

课程必须为学校或课程团队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课程团队介绍、课程大纲、授课视频(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实训视频、动画、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作业、考试等开展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学校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四、在线课程征集说明

(一)征集方式

为保证参评课程质量,推荐课程必须是本校在建或已经上线的反映学校水平的优秀课程,由学校统一遴选后推荐。《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可直接纳入学校课程申报名录。已入选和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二)征集数量

征集活动原则上不限名额。

五、征集评选工作组织

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在线资源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及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委托河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共同承担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的组织、认定、应用等系列工作和培训及技术服务事宜。

(一)在线精品课程评审

为保证征集评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征集评选工作组委会,组委会设立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监督组(附件1)。评审专家依据《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进行线上匿名评审和专家现场会评审

(二)课程及资料报送要求

1.报名及学校盖章后的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表(附件3、《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汇总表》(附件4)上传工作统一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进行(网址:https://hebei.icve.com.cn)。报名及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415日。征集评选工作相关公告、流程、评审规则等也同步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公布。

2.参评课程要求在专家评审前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https://hebei.icve.com.cn)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应用。

3.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以课程为单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提交上传。提交上传的课程必须经学校确认推荐。各参评课程指定专人负责本课程的网上报名和资料上传工作,并及时与组委会秘书处取得联系。课程评审定于2020年12月中下旬进行,应用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定为2020年12月1日。《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课程信息表》由“河北省职教云平台”网上提交评审专家匿名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会评。最终评选结果于2021年2月份正式公布。

4.参评课程应为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评者承担。经参评者同意,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评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5.为了提升参评课程质量,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平台操作和课程制作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课程认定

经网络匿名评审和专家现场会评,依据最终排序认定100门省级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并颁发证书

、其他事宜

各申报学校要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教学资源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建芬 电话:0311-86669610、18931993779

   电话:0335-5926829

QQ工作群

为方便工作交流和技术服务,请各单位项目教师加入QQ工作技术服务群,QQ群号:498168647                         

 

附件:1.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组委

会名单

2.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评审标准

       试行)

  3.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表

          4.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汇总表

          5.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课程数

            据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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