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日期:2023-03-06 10:35:13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277
广大师生: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现将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13-4085665
2.举报邮箱:zzysysaq@163.com
3.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举报受理范围
1.发现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或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发现未经许可在实验室内违规开展实验实训的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的情况;
4.发现实验室未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准入制度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情况;
5.发现危险性设备及高危实验项目缺少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培训,缺少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6.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情况;
7.发现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行为或隐患。
三、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提供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隐患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置,同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